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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多赢格局

 近期,上海、深圳、陕西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媒体报道,目前,上海、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已超过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300元,为全国最高。

  如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放在几年前,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前,应当是一个受到共同赞誉、共同支持、共同力挺的事。毕竟,它事关低收入阶层生活,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收入分配格局优化,事关企业分配行为规范。只有把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拉上去,把企业的分配行为规范好,才能有效弥补社会短板、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才能让企业的收入分配行为越来越规范。

  也正因为如此,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也被认为与上调养老金发放标准一样,是一件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的大实事。然而,在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出现效益下滑、经营困难的背景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无疑给企业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尤其是中小企业,正常发放工资都已经有困难,有的还出现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再增加员工的支出负担,可能会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如果这样,所带来的就不只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问题了,还有其他居民的就业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设立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有两大目的,一是对经营状况不佳、工资标准不高的企业设立最低线,以维护这些企业员工的基本利益;二是对经营状况较好、工资收入差距较大、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设立最低工资标准,迫使其履行社会责任,不让低收入员工的收入过低。当然,对暂时没有工作岗位的待业人员,则也可以通过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使其在法定范围内领到一份可以保证基本生活的保障。从总体上讲,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就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分配行为,让经营者能够不过度为了自身利益而出现损害员工利益的现象。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在企业已经无力承受的情况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会不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员工失去最基本的保障?按照目前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做保障,而是一味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把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平衡社会分配关系的担子全部压在企业身上,是相当危险的。尤其是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各方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一个需要正确面对和冷静看待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企业运行状况不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又幅度较大、频率较快的情况下,多数企业还能勉强承受,原因就在于,物价水平比较平稳,且处于较低水平。而这样的格局显然正在随着经济的止跌转稳而逐步被打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如果经济步入复苏通道,那么,物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将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虽然企业也会因此而使运行状况得到改善、效益得到提升,但是,在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的大背景下,企业运行状况的改善显然是跟不上物价上涨步伐的。也就是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举措仍然会成为压垮企业的那根稻草。所以,如何寻找保障员工利益和维护企业利益的结合点、平衡点,让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成为双赢、多赢格局,是各级政府必须要认真研究的课题。